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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爱国主义志愿者协会章程新规定“各级党政机关不得加入本会”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荷花

陕西市政全媒体讯(向龙)近日,笔者在陕西省爱国主义志愿者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爱国主义志愿者协会”上看到“陕西省爱国主义志愿者协会章程(2021版)”规定:“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各级党政机关不得加入本会。”据悉,这是中国境内社会组织中少有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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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订的陕西省爱国主义志愿者协会章程(2021版)是该组织2015年9月成立5年以来第一次修订,于2020年12月23日经该组织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章程分为总则,业务范围,会员,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章程的修改程序,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附则,共八章四十八条。其中第三章会员第八条明确,团体会员必须具备6个条件,最后一条就对中国各级党政机关是否可以入会进行了明确禁止。笔者上网搜索发现,陕西省爱国主义志愿者协会是中国境内社会组织中少有的在章程中明确禁止“各级党政机关不得加入本会”的民间社会组织,其中蕴含着什么样的“情绪”不得而知。笔者认为,至少可以明确该组织的“群众性”和“自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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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陕西省爱国主义志愿者协会是一个由陕西基层一名普通的医生发起的,向社会人群特别是青少年,传达该组织所倡导的“中国爱国思想理念”、帮助青少年建立正确的人生观、社会观和正确价值取向的非营利组织,是目前中国唯一以“爱国主义志愿者”命名的,具有鲜明政治方向的群众社团。2014年9月定名,2015年9月18日成立以来,开展了大量群众性响应中共党中央号召的学习、宣讲、纪念等活动。
  监制:许衙评  编审:杨海卿 责编:韩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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