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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审:关国亮职务侵占案三大争议焦点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水中花

      2023年7月6日,历时4年多的关国亮职务侵占案在大连中山区法院重新开庭审理。
      2021年1月14日,昔日保险大鳄关国亮因收购深圳龙珠医院被一审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刑期14年10个月,并退赔人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和公司”)6.23亿元人民币。二审大连市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中山区法院重审。
      重审庭审历时12小时。龙珠医院是否属于人和公司财产、关国亮获得龙珠医院股权是否利用职务之便、重组龙珠医院是否给人和公司造成了损失等问题成为本案辩论的焦点。
 

重组龙珠医院被诉职务侵占
 
       深圳龙珠医院(现名“禾正医院”)是一家中外合作医院,其中吉里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里医疗”)、亿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仁集团”)和深圳市红十字会三家分别占股52%、24%和24%。
       2008年,实德集团通过买断亿仁集团的医院股份及徐明收购Citygoal公司100%股权控股吉里医疗的方式入主龙珠医院。
       2013年1月,人和公司介入实德集团的债务重组,实德与人和签订《战略合作资产债务重组框架协议书》和《备忘录》。随后,人和公司董事长戴永革聘请并委派关国亮担任实德重组负责人。
       2014年1月15日,深圳市新产业医学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新产业公司”)与实德集团、亿仁集团签订《关于亿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龙珠医院24%股权及深圳龙珠医疗科技研发中心有限公司27%股权转让事宜的相关三方框架协议》(下称《三方框架协议》),龙珠医院和龙珠科研中心的股权转让给新产业公司。
       2014年7月,关国亮自筹资金以6.73亿元通过公开竞拍获得龙珠医院债权资产包。
       2014年9月22日,关国亮与徐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徐斌将吉里医疗控股母公司Citygoal公司100%股权以1美元转让给关国亮。
       2016年3月,关国亮从人和集团离职。
       2019年6月22日,关国亮以涉嫌诈骗罪羁押。同年11月18日,大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批准逮捕。
       2020年5月21日,中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2021年1月14日,中山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关国亮有期徒刑14年10个月,并退赔人和公司6.23亿元。关国亮当即提起上诉。
       2022年12月30日,大连市中院作出裁定,认定一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中山区法院重新审判。
       三大争议焦点
       在7月6日的重审案法庭上,辩护律师和关国亮再次作了无罪辩护,认为本案不存在职务侵占行为,与职务侵占罪的客观要件不符。而公诉机关仍然坚持关国亮涉嫌职务侵占的公诉意见。
庭审主要围绕“龙珠医院是否属于人和公司财产”,“关国亮获取龙珠医院股权是否利用职务之便”,“关国亮重组龙珠医院是否给人和公司造成了财产损失”等关键争论点展开。

龙珠医院是否属于人和公司财产?
       公诉机关认定龙珠医院为人和公司财产,基于2013年1月11日、1月20日,实德集团董事长徐斌与人和公司董事长戴永革签订的《战略合作资产债务重组框架协议书》和《备忘录》,以及徐斌和戴永革的证人证言,即《框架协议》和《备忘录》约定由人和公司负责实德集团债务清理,“兜底清偿债务,实德资产由人和公司全面接收”。
       检方据此认定关国亮利用担任人和公司总裁、负责对实德集团控制的龙珠医院进行重组的职务便利,将本属于人和公司的龙珠医院部分股份无偿非法占为己有,侵犯了人和公司的财产权益。
       对此,辩护人表示,亿仁集团和Citygoal持有的龙珠医院股权均不属于实德集团资产,更不属于人和公司资产。由于亿仁集团持有的龙珠医院股权在转让给实德集团时处于抵质押状态无法完成变更登记,同时,龙珠医院是中外合作企业,股权转让必须经他方同意并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而亿仁与实德签署《合作协议书》既没有经过其他合作方的同意,更没有报经批准机关批准,不符合法定的合同生效条件,因此股权的所有人仍然是亿仁集团。而Citygoal公司100%股权一直在徐斌个人名下,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其属于实德集团,更不属于人和公司。
       辩护人称,徐斌从未将所持龙珠医院股权卖给或无偿转让给人和公司,《战略合作资产债务重组框架协议书》和《备忘录》中没有任何文字表述提到由人和公司“兜底清偿债务,实德资产由人和公司全面接收”,此说法仅来源于徐斌、戴永革和其公司相关人员的证言。
       关国亮获得龙珠医院股权是否利用职务之便?
       原一审判决认定,关国亮为人和集团总裁,具体负责实德集团重组工作,代表人和公司处置实德集团全部资产、债务。
       在法庭上,关国亮坚称:实德重组事项其实都由徐斌和戴永革决定,他并没有决定权。龙珠医院因资不抵债、长期亏损一直靠股东借款维持经营,在实德集团资金链断裂后,徐斌迫切希望剥离龙珠医院,甩掉这个包袱。股东们希望能够尽快将龙珠医院重组,以解除股东们的担保责任。有众多意向方接触过龙珠医院,均因龙珠医院债务问题拒绝收购。在徐斌的迫切要求下,为避免龙珠医院76%股权被深圳中院拍卖,关国亮按照龙珠医院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决议精神,先是签订《三方框架协议》,在实德集团和亿仁集团解除股权购买协议,并互不追偿的前提下,收购亿仁集团持有的24%股权,再自筹资金以6.73亿从深圳信达竞拍了龙珠医院资产包,后与徐斌签订Citygoal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代为承担巨额债务为对价收购龙珠医院股权。因此,收购行为是等价有偿的市场交易行为,与职务身份无关。
       辩护人认为,在实德集团和龙珠医院双双面临经营危局的情况下,关国亮以代为承担银行8.1亿及其他全部债务的方式,自筹资金收购了龙珠医院的涉案股权,这是等价有偿的市场交易行为,即承债式股权收购的商事行为,与其有无人和公司的职务毫无关系。
       重组龙珠医院是否给人和公司造成了损失?
       原一审法院认定关国亮侵占了人和公司的财产权,要求退赔人和公司6.23亿元。
       原一审法院采信的大连中兴会计事务所《关国亮涉嫌职务侵占案专项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8月,龙珠医院和龙珠研发中心的净资产高达12.35亿多元,其中房屋和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值就超过16.33亿元。一审法院以此判定关国亮退赔人和公司6.23亿。
       在7月6日的重审法庭上,辩护律师出示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中兴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报告》和恒迈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报告》进行审查得出的鉴定报告,其中指出《专项审计报告》对涉案股权价值的审计存在鉴定基准日错误、评估公司没有办案机关的合法委托、土地评估增值畸高、审计调整错误、对股权价值认定没有履行应有的审计程序等诸多问题。剔除鉴定机构所作的错误调整,龙珠医院账面净资产为负值,涉案股权没有价值。
       辩护人和关国亮称,涉案股权价值的审计明显失实,仅错误的容积率和虚增一倍的建筑面积就使股权价值相应地虚高9亿余元。事实上,其收购龙珠医院和研发中心没有给实德造成损失,而是帮助实德集团免除了近十亿巨额债务,卸掉了这个大包袱。人和公司在龙珠医院和研发中心重组过程中,并没有投入任何人财物,其对案涉股权不享有任何权益。
       重审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10月18日,中山区法院就检方补充的新证据再次开庭。
        辩护人认为,新证据存在严重的程序违法、鉴定违规的情况,依法不能作为本案定罪量刑的依据。在剔除评估与审计的违规错误之后,此时的龙珠医院及研发中心是严重的资不抵债。关国亮购买案涉股权不仅没有损害包括实德集团、人和公司在内的任何主体的权益,还承担了龙珠医院及研发中心的巨额债务。关国亮系通过合法的商事运作,以“承债式股权收购”的方式取得案涉股权,既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也没有侵占他人财产,更没有非法获益。关国亮依法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最终结果如何,让我们持续关注。(文 / 刘 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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