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法治 • 正文

河北省 法院 “法官”?是法大于官!还是官大于法?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百度

  近日,本单位持续接到一位来自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实名男性同志,自称郭振勤(以下简称郭某)同志向媒体的求助,希望通过媒体还自己一个公道,同时也要向社会证明,法永远都会大于官!
 
  事情是这样的:郭某因经济纠纷一事,按照相关法律程序,从迁西县人民法院的一审程序以及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再审等相关流程,郭某在2023年的11月14号收到了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

  要求被告河北新合作控股集团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执行,然而被告方确迟迟不能执行,申请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再审!
 
  2024年5月20日郭某通过中国审判流程信息查询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在2024年5月17日将此案裁定驳回再审请!


  其实也就是维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
 
  时隔一个月,郭某接到新的消息,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尽然把原有在2024年5月17日做出的“驳回再审审请”意想不到改成了,“本案由本院提审”!并且在2024年5月17日所公开在中国审判流程公开的关于本案的相关裁定的信息也不翼而飞凭空消失了!

来源:百度https://mbd.baidu.com/newspage/data/landingshare?context=%7B%22nid%22%3A%22news_8978252360409764745%22%2C%22sourceFrom%22%3A%22bjh%22%7D

    相关文章Related

    返回栏目>>

    首页   |   帮助

    Copyright © 2002-2024 法观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