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有话说: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是滋生腐败的最大温床;以权代法、以权乱法是祸国殃民的最大毒瘤;官商有染、有案不办是酿造民痛民怨的最大祸根!在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法院,一桩能办而不办、久拖不执的案件,令人深感执法正义荡然无存。
老赖肆无忌惮地转移财产拒不履行法院裁判,却能长期逍遥法外……这起发生在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的荒唐执行案,令人顿感“执行难”的无耐与苦痛! 老赖公然抗法 长期逍遥法外
被执行人是灵璧县东北人村×庄人,家住灵城南关龙山广场对面光明社区×号,名叫胡×彬,从事灵璧盛世华城房地产开发(现为东湖公馆房地产)等多行业投资,身价数亿元却公然当起老赖,拒不履行(2018)皖1323执220号、(2021)皖1323执757号、(2022)皖1323执543号、(2024)皖1323执1385号、(2024)皖1323民初10923号等生效裁判。
老赖公开转移财产 执行法规形同虚设
来自法院的证据显示,被执行人胡×彬仅在盛世华城房地产工程前期就投资了高达0.918亿元(见下图工程造价审核定案表),仅出售给某一人就12套房产,后有11套房产退回胡×彬(有法院生效裁判文书证明),另将巨额财产转移到第三人名下。反映人李玉款多次向灵璧法院提交被执行人胡×彬蓄意转移财产的证据,并要求拘留拒不执行判决的胡×彬,均石沉大海。
目前,被执行人胡×彬正在公开销售盛世华城房产(现命名为东湖公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3条第一款、第三款:“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案件疑被保护伞操控 法院久拖不执引质疑
被执行人胡×彬隐藏巨额财产,申请人多次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却被视而不见、充耳不闻,任由老赖转移财产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案件被久拖不办,老赖公然还能肆无忌惮地逍遥法外,多处投资房地产开发,却没有被法院拘留过一次。 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处心积虑推诿扯皮
媒体多次披露此案件的执行进展,然而等来的不是问题解决,而是一次次地大忽悠,乃至直接忽悠、欺骗媒体,假称所曝光的案件于2022年已执行结束,是典型的旧事重提、旧闻炒作……并理直气壮地要求媒体删除稿件。 老赖狂言让判决成空文 受害人期盼法官有正义
受害人历经十年的维权诉讼,已是倾家荡产,起诉费都要靠亲友四处帮忙筹借,确实没有钱请客送礼、走后门……案涉被执行人就不一样了,数亿元投资房地产开发,可谓财大气粗。
反映人李玉款已实名向灵璧法院领导反映了案件执行真相、被执行人胡×彬隐瞒财产及正在销售房产的证据、依法拘留胡×彬的申请书,并委托律师申请了《财产调查令》,恳请灵璧法院及有关执行法官及时对有关财产依法采取查封冻结等保全措施,对拒不履行判决的胡×彬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但愿反映人的正当请求能及时引起灵璧法院领导的重视。 来源:头条资讯 |